昆明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人员岗位职责(试行)
第一章 会计岗位职责
1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,遵守工作纪律;
2、按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对基金会捐赠收入和开支进行规范审核;
3、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捐赠协议,负责捐赠收入的入账,并开具捐赠收据,每笔捐赠收入必须附捐赠协议。
4、根据捐赠协议和捐赠者的意愿,审核办理日常咨询和报销业务;
5、对出纳开立的支票与电汇凭证进行复核,对出纳提交的网银支付信息进行核对。包括收款单位名称、账号、开户行名称、金额等,如发现信息有误,及时退回;
6、负责编制基金会季度会计报表和年度会计报表,并报送相关部门。
7、年终打印并存档总账和明细账。
8、负责每季度会计凭证整理装订成册,保证凭证完整有序;
9、负责《云南省捐赠收据》领取、使用、保管等相关工作;
10、按月申报个人所得税,按季申报企业所得税以及年终汇算工作;
11、负责基金会年检审计工作;
12、负责单位各项财务制度的制订、完善、实施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。
13、协调本基金会与昆明理工大学和相关审计、统计、税务、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、会计中介等部门的关系。
14、完成基金会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第二章 出纳岗位职责
1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,遵守财务纪律;
2、负责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和现金提款工作;
3、根据会计人员审核过的报销原始凭证,准确将金额、单位/人名称,开户银行等网银支付信息录入无误,确保支付的安全性。
4、具体负责现金、印章(银行印鉴章中的财务专用章、发票专用章)、网银U盾的保管;
5、严格按限额留用库存现金,不得超出限额。杜绝白条抵库,发现问题及时汇报;
6、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、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、支出、费用、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;
7、负责定期或不定期与银行和会计对账,做到账实相符,账账相符并编制银行调节表;
8、负责资金到账查询,及时处理各项业务,日清月结;
9、完成基金会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