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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25-05-15 】

昆明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

昆工基金会〔2025〕13 号

昆明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

项目风险防控管理办法


风险防控管理是昆明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确保项目顺利进行、保障资金安全、维护社会公正的重要环节。为进一步规范基金会项目风险防控工作,提高项目风险管理水平,确保项目风险得到有效控制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风险防控原则

1.全面性原则:风险防控工作应覆盖项目实施全过程,包括立项、执行、验收等各个环节。

2.重要性原则:重点关注可能对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因素,避免因小失大。

3.预防性原则:通过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,预防潜在风险的发生。

4.及时性原则:对已发生的风险,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,避免损失扩大。

二、风险防控内容

1.立项风险:主要包括政策风险、资金风险、技术风险等。立项阶段应深入分析项目背景,评估政策风险,确保项目资金充足且合法,并针对技术需求做好充分的技术调研。

2.执行风险:主要包括进度风险、质量风险、人力风险等。执行阶段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进行,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符合要求,同时保证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。

3.验收风险:主要包括成果风险、合规风险、审计风险等。验收阶段应对项目成果进行全面审查,确保项目合规,同时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。

三、风险防控措施

1.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: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,明确各部门职责,确保风险防控工作的有效实施。

2.强化风险管理意识:通过培训、宣传等方式,提高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,使大家充分认识到风险防控的重要性。

3.定期开展风险评估:定期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,识别潜在风险,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。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评估方法,全面分析项目的潜在风险。

4.强化信息沟通: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,确保项目各环节的信息传递及时、准确,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风险。

5.完善应急预案:针对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,制定应急预案,确保在突发情况发生时,能够迅速、有效地应对。

6.强化监督检查:由秘书处定期监督检查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检查,确保项目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。

四、责任与考核

1.基金会负责人对项目风险防控工作负领导责任。各项目负责人对所负责项目的风险防控工作负直接责任。

2.对于玩忽职守、不履行风险防控职责的员工,基金会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,以保证项目风险防控工作的有效实施。

五、附则

1.本办法由基金会负责解释。

2.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